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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太平洋称中远海运已成为中国远洋控股股东

2016-5-9 17:26:03      点击:

5月4日消息,据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公告称,中远太平洋于2016年5月4日收到控股股东中远(集团)总公司之通知,国资委将其所持有中远(集团)总公司之全部股权已无偿划转至国资委全资拥有及控股的国有企业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远海运”)。

  重组完成后,中远海运通过中远(集团)总公司间接持有中国远洋(本公司之控股股东(股份代号:1919))约45.47%股权,并成为中国远洋之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重组”)。

  控股股东重组的产权变更登记申请已获得国资委审核通过,且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工作已经完成。于进行控股股东重组前后,中远(集团)总公司仍为本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且国资委仍为本公司最终控制人。

  因此,中远(集团)总公司已根据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之规则26.1注释6向香港证倦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获豁免,中远海运无需因控股股东重组而就中国远洋及本公司之股份作出全面收购建议之责任。

中国港口网2016年5月5日收录